当前位置:首页 > 外联办 > 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一、对外联络办公室(校友会、董事会、教育基金会)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并落实学校对外联络工作的有关政策、计划和措施,整合社会资源,支持学校建设发展。

2.根据《扬州大学董事会章程》,负责校董事会秘书处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与董事的联络与沟通,做好服务工作,促进学校与董事单位的合作。

3.根据《扬州大学校友会章程》,负责校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完善校友会组织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校友工作机制,协助、指导各校友分会的工作,开展、协调各类校友活动,联络、团结海内外扬大校友,促进校友、学校的发展。

4.根据《扬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负责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完善基金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学校相关捐赠管理制度,健全基金会工作机制,归口接受各类捐赠,负责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和基金会项目的运作管理工作。

5.与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广泛联络社会各界,收集信息;深入拓展各类筹资、引智、捐赠渠道,积极争取海内外校友、企业家、基金会和社会知名人士对学校的关心、支持,为学校各项事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6.建立、健全校友、董事及捐赠者信息数据库,做好校友联络信息平台和校友会、董事会、基金会网站的建设工作。

7.在学校对外联络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配合委员会秘书处做好对外联络拓展工作。

8.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各科室工作职责

1.综合管理科

(1)做好对外联络办公室行政事务工作;

(2)协助主任制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3)积极宣传学校的事业发展成就,加强与校友及董事的联络与沟通;

(4)加强与校内各学院(单位)外联工作联络员的工作联系;

(5)负责印章管理、证书管理、会议记录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6)做好《扬州大学校友会会刊》《扬州大学基金会工作简报》的编辑、发行工作;

(7)做好部门网站和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更新、维护工作;

(8)协助做好校友会、基金会年检、年审和评估工作和基金项目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校友工作部

(1)加强和完善校友会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校友会工作机制和网络,做好校友会年检、年审和评估工作;

(2)加强母校与校友、校友与校友之间的联系交流;

(3)做好校友日常服务工作,联系并指导各校友分会开展工作;

(4)设计认捐方案,促进校友和社会认捐;

(5)广泛联络校友,广开渠道,筹资引智;

(6)协助编辑、发行《扬州大学校友会会刊》《扬州大学基金会工作简报》;

(7)指导校友工作志愿者开展工作;

(8)建立、健全校友信息库、各分会组织机构信息库,协助做好校友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9)加强与其他高校校友会的联系与交流;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资源拓展与项目管理部

(1)做好董事会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2)充分利用各种平台,积极宣传学校产学研等各类合作信息,积极拓展合作渠道,筹集资金,发展董事;

(3)做好校友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和董事会、基金会网站的日常维护、信息更新工作;

(4)负责维护校友信息系统,及时更新校友信息,协助做好校友工作志愿者的指导工作;

(5)做好校友和社会各界资源拓展工作,建立、健全各类资源库;

(6)加强与基金会财务部的联系,做好基金会年检、年审和评估工作;

(7)协助其他科室做好相关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微信公众号

联系我们

电话:0514-87990276,87993048,87979272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邮编:225009

Copyright © 2019 扬州大学校友会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