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1月17日,法学院“石立律师助学金”首次资助颁发仪式在扬子津校区笃行楼三楼会议室举行。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主任许滨、李振东、李江,校学生工作处副处长侯燕,法学院党委书记孙鹏、院长王承堂及各位院领导,教师代表,10名受资助学生参加了此次活动。仪式由院党委副书记花瑞锋主持。

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许滨主任在致辞中表示,法律人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要自觉地扛起时代重任,他希望受资助的学生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全面提升自己服务社会的能力。

王承堂对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的善举表示衷心感谢,并对受助学生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要努力学习,用优异的成绩回报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及各位律师的关心和爱护;二是要心怀感恩,将社会各界给予的爱心传递给更多需要帮助的人;三是要奉献力量,努力回报社会,为国家建设和民族团结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受资助学生陆腾作为学生代表发言,衷心感谢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和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和帮助,并表示要努力成为一名懂感恩、好学习、有责任、敢担当的新时代卓越法律人。



“石立律师助学金”由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捐资10万元设立,旨在帮助扬州大学法学院家庭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培养新时代卓越法律人。“石立律师助学金”首期捐赠资金为10万元,以5年为期,期满后再行协商。每年发放2万元,资助10人(其中本科生6人,研究生4人),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
(来源: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