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省属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暂行)》(苏教审﹝2011﹞8号)、《扬州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扬大委﹝2014﹞4号)的有关规定,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审计处,自2017年3月10日起,对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吴荣军、院长佘远富,信息工程学院党委书记余吉生、院长李斌,海外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蒋鸿青、院长郭丽,保卫部(处)部长(处长)刘汉柏,对外联络办公室主任王庆林,档案馆(校史馆)馆长殷宏楼等9位同志2014年至2016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对音乐学院党委书记李向阳、院长张美林2位同志2015年至2016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敬请广大教职工支持和监督审计组的工作。如有相关事宜反映,请在2017年5月31日前与审计组联系。
电话号码: 87971893 87971898 87971886
电子邮箱:wybu@yzu.edu.cn
扬州大学审计处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