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2014年6月24日,学校决定将艺术学院分设为音乐学院和美术与设计学院。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苏中发展研究院”,组织和统筹全校跨学科研究机构的建设,充分发挥其智库功能,为苏中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服务,2014年7月26日,学校对“苏中发展研究院”机构设置作如下调整:“苏中发展研究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苏中发展研究院”理事会理事长由校党委书记、校长兼任,副理事长由分管科研工作的副校长兼任,秘书长由苏中发展研究院院长兼任,成员由校办、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科学技术处、人文社科处、社会合作与服务处、人事处、财务处、苏中发展研究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苏中发展研究院”设院长1人,直属党支部书记兼常务副院长1人,副院长1人,办公室主任1人,专职研究员1人。
为了贯彻落实我校第二次党代会的精神,依托我校现有的师资力量和丰硕的科研成果,进一步服务长三角区域现代化农业发展和苏中融合发展的战略需求,2014年7月26日,我校成立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与“苏中发展研究院”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