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扬州大学董事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
| 发布日期: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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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董事大会、常务董事会和董事长领导下,根据《扬州大学董事会章程》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工作。 2、负责常务董事会、董事大会的筹备、召开等有关组织工作。 3、根据《扬州大学董事会章程》,负责对董事会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向校务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4、制订董事会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和开支预算计划,做好年终总结工作。 5、负责与董事单位保持日常工作联系及有关材料的寄送工作。 6、负责董事会单位主要领导来校接待工作,协助董事单位联络在本校有关工作。 7、认真保管好董事会的文件,并及时做好文件的归档工作。 8、掌管、使用扬州大学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的印鉴。 9、密切联络校董,不定期拜访校董,汇报学校工作,听取校董们对学校办学的意见和建议。 10、为学校办学筹集资金,争取校董及社会人士对学校建设的支持。 11、协助学校国资处对校董捐款赠物做好登记,并按捐赠者意愿落实使用情况。 12、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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